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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穿上“警服”为婚礼开路?后续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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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向派出所报案查处一起非法佩戴、佩戴警察形象案。十一月

11月5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向派出所报案查处一起非法佩戴、佩戴警察形象案。 11月2日,桥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赛罕区某社区婚礼现场发现8人穿着与公安骑警极为相似的制服,充当开车队员,引起现场群众误解。接报后,派出所立即调集警力开展调查。经缜密侦查,警方认定此案,认定凶手为夏某某。 经侦查,夏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在日末婚礼上与非官方派出所民警或公安民警提供服务。为了达到婚礼效果,我在网上私下购买了仿警服。 H该行为违反了《人体警服及其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构成穿着或者穿着仿制警服的违法行为。 夏某确认其违法行为,并向派出所报案,依法对夏某处以1000元行政处罚,并依法扣押仿警服两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同时,针对夏某某等8人违规驾驶摩托车驶上高架道路的行为,交管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依据《道路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给予记1分、罚款150元的处分。 警方提示 人民警察的制服、标志属于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拥有或者使用。这是非法的o 模仿、穿着或佩戴与人相似的警服和标志,足以造成混淆。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人民警服的庄严。 来源:平安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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